第一百二十七章 兵器篇 叉
第一百二十七章 兵器篇 叉 中国武术器械。
顶端有两股叉的为牛角叉,顶端有三股叉的为三头叉,又名三角叉。
柄长2.33~2.67米,重约2.5千克。
三股叉中锋挺出0.1~0.13米,叉的尾端有瓜锤。
远古时代就有捕鱼的飞叉。
在陕西西安半坡村遗址出土的原始鱼叉,尾端带有结节,便于系缚绳索,使用时将叉掷出,然后抓着绳索将叉收回。
叉的击法有拉、横、扦、捂、挑、掏、贯、拍等。
武术长器械。
在远古时代,为捕鱼狩猎的生产工具,后演变为一种兵器。
叉由叉尖和叉巴两部分组成。
叉尖为钢制,有三股叉,中股直而尖,两侧股由中股底端弧形向前,后粗前尖。
通体为圆形或扁平形。
叉把木制或铁直,粗可盈把。
叉的主要击法有转、滚、捣、搓、刺、截、拦、横、拍等。
叉之由来,较各种兵器为后,宋元以前,初不见用诸战阵,或谓汉时蛮人,皆以此为利器;
又谓叉为古时猎兽之器。
如上说,则叉实创自南蛮;
如后说,则叉创于猎户;
孰是孰非,亦未能断定,始自何时,亦无从稽考,姑置不论。
至飞叉之法,宋代以前,迄无所闻,相传创之者为宗泽偏将张纯。
纯为花县人,力猛?虎,善使飞叉,能于二十步外取人,发无不中;
时行伍中从而习者,颇不乏人。
据此说,则叉始于南宋,以法之创始而推诸叉,即谓为叉亦创于是时,亦无不可;
惟其法初甚简单,不过抡、盘、飞、掷、打击、抢接诸法而巳;
其后代有增减,然皆从以上各法中变化而出;
即今日所传之飞叉法,虽分路甚多,皆跳不出此六法,但就此六法杂乱而复叠行之耳。
惟习此者,以南人为多,北派武术中习此者甚少;
岂发源之处,视为不足贵乎?
抑以南渡之后,其法流南方,北方反不得其真传乎?
―― 马架又称"马叉"。
长1-3尺,除握手这一边外,其余三边均可击人。
而且四角生钩。
运用时,具有棍和钩的特点,既可砸、扫、点、打,又可钩、夹、搅、挂。
明朝中叶抗倭时,流行于山东一带沿海地区。
抱头钢叉中股长出其余二股三四寸,形如蛇。
旁边二股由中股底端环抱而曲。
柄长八尺,柄尾有?。
二股叉铁制,长杆,杆头有二股平行的锥叉,故名。
少林独股叉全长八尺,用于防身习武守院。
少林两股猎叉全长七尺半,用于防猛兽、盗贼之用。
少林三股猎燕叉全长七尺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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