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平等条约
不平等条约的同义词反义词
bù píng děng tiáo yuē1.订约双方(或几方)在权利义务上不平等的条约。特指侵略国强迫别国订立的破坏别国主权﹑损害别国利益的条约。
马关条约
马关条约的同义词反义词
mǎ guān tiáo yuē日本通过甲午战争强迫清政府订立的不平等条约。1895年春清政府议和全权大臣李鸿章与日本首相伊藤博文在日本马关签订。主要内容为:清政府割让台湾、澎湖列岛和辽东半岛给日本;赔偿日本军费二亿两;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允许日本在通商口岸开设工厂等。中国的半殖民地化和民族危机进一步加深。
中美望厦条约
中美望厦条约的同义词反义词
zhōnɡ měi wànɡ shà tiáo yuē美国强加给中国的不平等条约。1844年7月在澳门附近望厦村签订。共三十四款。规定美国享有协定关税、五口通商、领事裁判权、片面最惠国等特权,并准许美国军舰可以任意出入中国沿海各港口,美国人可以在通商口岸租地建楼,设立教堂、医院。
天津条约
天津条约的同义词反义词
tiān jīn tiáo/tiāo yuē/yāo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英、法、美、俄分别强迫清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1858年6月在天津签订。主要内容为:增开汉口、九江、南京等十处为通商口岸;外国军舰和商船可到内河自由航行;外国人可到内地游历、通商,传教士可入内地传教;外国可派公使进驻北京,并在通商口岸设领事官。英、法两国还得到巨额赔款。条约签订后,英法联军退出天津。
新衙门
新衙门的同义词反义词
xīn yá mén1.即会审公堂。清末设在上海租界里的司法审判机关﹐以区别于中国原有的审理官署﹐故称。按照不平等条约的规定﹐凡是中外互控的案件﹐都由会审公堂的中﹑英﹑美﹑法四国会审官审理﹐其实中国会审官形同虚设﹐不受重视。
中俄伊犁条约
中俄伊犁条约的同义词反义词
zhōnɡ é yī lí tiáo yuē即《中俄改订条约》。1881年沙俄强迫清政府订立的不平等条约。沙俄强占中国伊犁地区,崇厚奉命谈判擅签《里瓦几亚条约》,仅收回部分土地,而划失土地甚多,另偿付“兵费”五百万卢布。清政府改派曾纪泽修约,争回了一部分土地,“兵费”增为九百万卢布。通过此约及其后的界约,沙俄又割占七万多平方千米的中国领土。
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
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的同义词反义词
zhōnɡ é kān fēn xī běi jiè yuē jì沙俄强迫清政府订立的不平等条约。1864年在塔城签订。根据《中俄北京条约》关于中俄西段边界的原则规定,具体划定了中俄西段边界。通过《中俄北京条约》和《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沙俄侵占了中国西部四十四万多平方千米的大片领土。
中法黄埔条约
中法黄埔条约的同义词反义词
zhōnɡ fǎ huánɡ pǔ tiáo yuē法国强加给中国的不平等条约。1844年10月在广州黄埔的法舰上签订。共三十六款。规定法国享有协定关税、五口通商、领事裁判权、片面最惠国待遇等特权,准许法国人在通商口岸建造教堂,中国有保护教堂的义务。
中英南京条约
中英南京条约的同义词反义词
zhōnɡ yīnɡ nán jīnɡ tiáo yuē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1842年8月清政府代表与英国代表在南京签订。共十三款。主要内容为:割让香港给英国;赔款二千一百万元;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准许英国在五处口岸派驻领事;中国海关税率由中英共同议定。次年又签订有关附件,英国又取得了建立租界的权利和“领事裁判权”以及片面的“最惠国待遇”。从此,中国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中英烟台条约
中英烟台条约的同义词反义词
zhōnɡ yīnɡ yān tái tiáo yuē又称《芝罘条约》。英国借口马嘉理案强迫清政府订立的不平等条约。1876年9月在烟台签订。主要内容为:英国可派员入云南通商与调查;英人可经甘肃、青海、四川进入西藏,也可由印度进入西藏;增开宜昌、芜湖、温州、北海四处为通商口岸;外国商品在租界免征厘金,在内地只收子口税,免其他内地税。这个条约扩大了英国在华特权,并使英国得以侵入中国云南、西藏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