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孟歌

朝代: 先秦 作者: 先秦无名 体裁: 乐府

山居耕田苦。

难以得食。

起而为吏。

身贪鄙者余财。

不顾耻辱。

身死家室富。

又恐受赇枉法为奸触大罪。

身死而家灭。

贪吏安可为也。

念为廉吏。

奉法守职。

竟死不敢为非。

廉吏安可为也。

注释〖《史记》曰:楚相孙叔敖病且死。

属其子曰:若贫困。

往见优孟。

居数年。

其子贫困负薪。

逢优孟。

曰:我孙叔敖子也。

父死时。

属我贫困往见优孟。

孟即为孙叔敖衣冠。

抵掌谈语。

岁馀。

像孙叔敖。

楚王置酒。

优孟前为寿。

庄王大惊。

以为孙叔敖复生也。

欲以为相。

优孟曰:楚相不足为也。

孙叔敖为楚相。

尽忠为廉。

王得以伯。

今死。

其子贫困负薪以自饮食。

必如孙叔敖。

不如自杀。

因歌曰云云。

庄王乃召孙叔敖子。

封之寝丘。

〗山居耕田苦。

难以得食。

起而为吏。

身贪鄙者馀财。

不顾耻辱。

身心家室富。

又恐受赇枉法为奸触大罪。

身死而家灭。

贪吏安可为也。

念为廉吏。

奉法守职。

竟死不敢为非。

廉吏安可为也。

(《诗纪》云。

风雅逸篇曰:按此地音韵章句。

而史以为歌者。

不可晓。

岂当时隐括转换借歌声以成之欤。

史不能述其音。

但记其义也。

又曰:刘子玄讥此事之妄幻。

然此传以滑稽名。

乃优孟自为寓言尔。

○《史记》滑稽列传。

风雅遗篇六。

《诗纪前集》二。

)-----------逯钦立 编《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出处《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先秦诗卷二

版权声明:他人将文学素材网提供的内容与服务用于商业、盈利、广告性目的时,需得注明出处,转载时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及本声明。

原文链接:https://www.wenxuesucai.com/search/gushici/1/18203232.html

点击加入QQ交流群:{{qqQN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