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孟歌
山居耕田苦。
难以得食。
起而为吏。
身贪鄙者余财。
不顾耻辱。
身死家室富。
又恐受赇枉法为奸触大罪。
身死而家灭。
贪吏安可为也。
念为廉吏。
奉法守职。
竟死不敢为非。
廉吏安可为也。
注释〖《史记》曰:楚相孙叔敖病且死。
属其子曰:若贫困。
往见优孟。
居数年。
其子贫困负薪。
逢优孟。
曰:我孙叔敖子也。
父死时。
属我贫困往见优孟。
孟即为孙叔敖衣冠。
抵掌谈语。
岁馀。
像孙叔敖。
楚王置酒。
优孟前为寿。
庄王大惊。
以为孙叔敖复生也。
欲以为相。
优孟曰:楚相不足为也。
孙叔敖为楚相。
尽忠为廉。
王得以伯。
今死。
其子贫困负薪以自饮食。
必如孙叔敖。
不如自杀。
因歌曰云云。
庄王乃召孙叔敖子。
封之寝丘。
〗山居耕田苦。
难以得食。
起而为吏。
身贪鄙者馀财。
不顾耻辱。
身心家室富。
又恐受赇枉法为奸触大罪。
身死而家灭。
贪吏安可为也。
念为廉吏。
奉法守职。
竟死不敢为非。
廉吏安可为也。
(《诗纪》云。
风雅逸篇曰:按此地音韵章句。
而史以为歌者。
不可晓。
岂当时隐括转换借歌声以成之欤。
史不能述其音。
但记其义也。
又曰:刘子玄讥此事之妄幻。
然此传以滑稽名。
乃优孟自为寓言尔。
○《史记》滑稽列传。
风雅遗篇六。
《诗纪前集》二。
)-----------逯钦立 编《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出处《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先秦诗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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