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商

通商的同义词反义词
tōng/tòng shāng1.互易商货。 2.多指国与国之间进行贸易。

五口通商

五口通商的同义词反义词
wǔ kǒu tōng shāng1842年英国强迫清政府签订《南京条约》,迫使中国开放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通称五口通商。它开创了帝国主义强迫中国开港的先例,中国主权遭到严重损害。

通商口岸

通商口岸的同义词反义词
tōng shāng kǒu àn1. 以前作为互不往来的总政策的例外而开放,根据条约与其他国家进行商业交往的中国、日本和朝鲜的海港、河流港口和内陆城市。

通商惠工

通商惠工的同义词反义词
tōng shāng huì gōng通商:便利各地货物交流;惠:给人以好处。使贸易畅通,给工商业者带来好处。

中法黄埔条约

中法黄埔条约的同义词反义词
zhōnɡ fǎ huánɡ pǔ tiáo yuē法国强加给中国的不平等条约。1844年10月在广州黄埔的法舰上签订。共三十六款。规定法国享有协定关税、五口通商、领事裁判权、片面最惠国待遇等特权,准许法国人在通商口岸建造教堂,中国有保护教堂的义务。

中美望厦条约

中美望厦条约的同义词反义词
zhōnɡ měi wànɡ shà tiáo yuē美国强加给中国的不平等条约。1844年7月在澳门附近望厦村签订。共三十四款。规定美国享有协定关税、五口通商、领事裁判权、片面最惠国等特权,并准许美国军舰可以任意出入中国沿海各港口,美国人可以在通商口岸租地建楼,设立教堂、医院。

中英南京条约

中英南京条约的同义词反义词
zhōnɡ yīnɡ nán jīnɡ tiáo yuē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1842年8月清政府代表与英国代表在南京签订。共十三款。主要内容为:割让香港给英国;赔款二千一百万元;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准许英国在五处口岸派驻领事;中国海关税率由中英共同议定。次年又签订有关附件,英国又取得了建立租界的权利和“领事裁判权”以及片面的“最惠国待遇”。从此,中国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南洋大臣

南洋大臣的同义词反义词
nán/nā yáng dà/dài/tài chén1.官名。南洋通商大臣的简称。1861年清政府设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下设五口通商大臣。1866年改五口通商大臣为南洋通商大臣,由两江总督兼任,管理东南沿海及长江沿岸各口岸通商﹑交涉事务。参见"南洋"。

厘卡

厘卡的同义词反义词
lí qiǎ/kǎ1.旧时征收厘金的机构。一般于通商要道设置正卡,下设分卡﹑巡卡等。分卡下再设置查验分卡和收厘分卡。前者专司查验和缉私;后者专管征收。

新关

新关的同义词反义词
xīn guān1.即海关。清末称旧有征收国内货物税的关卡为常关;在通商口岸设立征收国境进出口税和商船吨税的税关为海关﹐又称"新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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