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山十志十首·草堂

朝代:作者: 卢鸿一

草堂者,盖因自然之谿阜,前当墉洫;

资人力之缔构,后加茅茨。

将以避燥湿,成栋宇之用;

昭简易,叶乾坤之德,道可容膝休闲。

谷神同道,此其所贵也。

及靡者居之,则妄为剪饰,失天理矣。

词曰:山为宅兮草为堂,芝兰兮药房。

罗蘼芜兮拍薜荔,荃壁兮兰砌。

蘼芜薜荔兮成草堂,阴阴邃兮馥馥香,中有人兮信宜常。

读金书兮饮玉浆,童颜幽操兮不易长。

出处全唐诗:卷123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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