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遇·之四

朝代:作者: 陈子昂 体裁: 五古

乐羊为魏将。

食子殉军功。

骨肉且相薄。

他人安得忠。

吾闻中山相。

乃属放麍翁。

孤兽犹不忍。

况以奉君终。

注释注释:骨肉且( 一作尚 )相薄。

孤兽犹( 一作且 )不忍。

况( 一作矧 )以奉君终。

这是《感遇诗》的第四首。

诗人拈出两则对比鲜明的历史故事,夹叙夹议,借古讽今,抒写自己对时事的深沉感慨。

全诗质朴雄健,寄寓遥深。

诗中写了两个历史人物:乐羊和秦西巴。

乐羊是战国时魏国的将军,魏文侯命他率兵攻打中山国。

乐羊的儿子在中山国,中山国君就把他杀死,煮成肉羹,派人送给乐羊。

乐羊为了表示自己忠于魏国,就吃了一杯儿子的肉羹。

魏文侯重赏了他的军功,但是怀疑他心地残忍,因而并不重用他。

秦西巴是中山国君的侍卫。

中山君孟孙到野外去打猎,得到一只小鹿,就交给秦西巴带回去。

老母鹿一路跟着,悲鸣不止。

秦西巴心中不忍,就把小鹿放走了。

中山君以为秦西巴是个忠厚慈善的人,以后就任用他做太傅,教育王子。

一个为了贪立军功,居然忍心吃儿子的肉羹。

骨肉之情薄到如此,这样的人,对别人岂能有忠心呢?

一个怜悯孤兽,擅自将国君的猎物放生,却意外地提拔做王子的太傅。

这样的人,对一只孤兽尚且有恻隐之心,何况对他的国君呢?

他肯定是能忠君到底的。

现在要研究的是:陈子昂为什么要写这两个历史故事?

他当时“遇”到了什么事,因而有“感”要发呢?

原来武则天为了夺取政权,杀了许多唐朝的宗室,甚至杀了太子李宏、李贤、皇孙李重润。

上行下效,满朝文武大臣为了效忠于武则天,干了许多自以为“大义灭亲”的残忍事。

例如大臣崔宣礼犯了罪,武后想赦免他,而崔宣礼的外甥霍献可却坚决要求判处崔宣礼以死刑,头触殿阶流血,以表示他不私其亲。

陈子昂对这种残忍奸伪的政治风气十分愤怒。

但是他不便正面谴责,因而写了这首诗。

这首诗从表面上看,似乎是一首咏史诗,实质上是一首针砭当时政治风气的讽谕诗。

清代陈沆《诗比兴笺》说它“刺武后宠用酷吏淫刑以逞也”,是道出了作者旨意的。

(施蛰存)出处全唐詩卷八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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