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风诗·治风诗五篇·至理

朝代:作者: 元结

理何为兮,系修文德。

加之清一,莫不顺则。

意彼刑法,设以化人;

致使无之,而化益纯。

所谓代刑,以道去杀。

呜呼呜呼!

人不斯察。

出处全唐诗:卷240_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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