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曲歌辞·乌夜啼引

朝代:作者: 张籍 体裁: 乐府

秦乌啼哑哑,夜啼长安吏人家。

吏人得罪囚在狱,倾家卖产将自赎。

少妇起听夜啼乌,知是官家有赦书。

下床心喜不重寐,未明上堂贺舅姑。

少妇语啼乌,汝啼慎勿虚。

借汝庭树作高巢,年年不令伤尔雏。

注释乌啼引(1)秦乌啼哑哑(2),夜啼长安吏人家。

吏人得罪囚在狱,倾家卖产将自赎(3)。

少妇起听夜啼乌,知是官家有赦书(4)。

下床心喜不重寐(5),未明上堂贺舅姑(6)。

少妇语啼乌,汝啼慎勿虚(7);

借汝庭树作高窠(8),年年不令伤尔雏(8)。

校注:(1)宋.郭茂倩收入第六十卷《琴曲歌辞四》之中。

引李勉《琴说》曰:「〈乌夜啼〉者,何晏之女所造也。

初,晏系狱,有二乌止于舍上。

女曰:『乌有喜声,父必免。

』遂撰此操。

」又《乐府诗集》按曰:「清商曲亦有〈乌夜蹄〉,宋临川王所作,与此义同而事异。

」按:题目《全唐诗》卷三八二作:〈乌夜啼引〉。

(2)哑哑,拟声词。

陈注:「《易林》:『凫雁哑哑。

』」(3)按:古律令有出金自赎之制。

此谓吏人变卖家产,以求赎罪也。

(4)按:此谓乌啼为官家将降赦书之兆。

(5)寐,《全唐诗》卷三八二注:一作「寝」。

(6)按:此谓天未明,即上堂谒见公婆,禀告吉兆。

(7)虚,不实也。

犹言未应验也。

(8)窠,昆虫鸟兽栖息之所。

左思〈蜀都赋〉:「穴宅奇兽,窠宿异禽。

」(9)尔,《全唐诗》卷三八二注:一作「汝」。

陈注:「言少妇喜出望外,故有此报也。

」------------张籍诗集校注(李建昆 校注)-------------出处全唐诗:卷23_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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