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荆玉篇
朝代: 唐 作者: 陈子昂 体裁: 五古
鸱夷双白玉。
此玉有缁磷。
悬之千金价。
举世莫知真。
丹青非异色。
轻重有殊伦。
勿信玉工言。
徒悲荆国人。
注释注释:原序:丙戌岁,余从左补阙乔公北征。
夏四月,军幕次于张掖河。
河州草木,无他异者,惟有仙人杖,往往丛生,幽朔地寒,与中国稍异。
予家世好服食,昔常饵之,及此役也,而息意兹昧。
戍人有荐嘉蔬者,此物存焉。
余倏尔而笑曰,始者与此君别,不图至是而见之,岂非神明嘉惠,将欲扶吾寿也。
因为乔公昌言其能,时东莱王仲烈亦同旅舍,闻而大喜,甘心食之,已旬有五日矣。
适有行人,自谓能知药者,谓乔公曰,此白棘也,公何谬哉?
仲烈愕然而疑,亦曰,吾怪其味甘,今果如此。
乔公信是言,乃讥予,作采玉篇,谓宋人不识玉而宝珉石也。
予心知必是,犹以独见之故,被夺于众人,乃喟然而叹曰,嗟乎,人之大明者目也,心之至信者口也。
夫目照五色,口分五味,玄黄甘苦,亦可断而不惑矣。
而路傍一议,二子增疑,况君臣之际,朋友之间乎?
自是而观,则万物之情可见也。
感采玉咏,而作观玉篇以答之,并示仲烈,讥其失真也。
勿信玉工言( 一作勿信工言子)。
出处全唐诗:卷83_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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