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荆玉篇

朝代:作者: 陈子昂 体裁: 五古

鸱夷双白玉。

此玉有缁磷。

悬之千金价。

举世莫知真。

丹青非异色。

轻重有殊伦。

勿信玉工言。

徒悲荆国人。

注释注释:原序:丙戌岁,余从左补阙乔公北征。

夏四月,军幕次于张掖河。

河州草木,无他异者,惟有仙人杖,往往丛生,幽朔地寒,与中国稍异。

予家世好服食,昔常饵之,及此役也,而息意兹昧。

戍人有荐嘉蔬者,此物存焉。

余倏尔而笑曰,始者与此君别,不图至是而见之,岂非神明嘉惠,将欲扶吾寿也。

因为乔公昌言其能,时东莱王仲烈亦同旅舍,闻而大喜,甘心食之,已旬有五日矣。

适有行人,自谓能知药者,谓乔公曰,此白棘也,公何谬哉?

仲烈愕然而疑,亦曰,吾怪其味甘,今果如此。

乔公信是言,乃讥予,作采玉篇,谓宋人不识玉而宝珉石也。

予心知必是,犹以独见之故,被夺于众人,乃喟然而叹曰,嗟乎,人之大明者目也,心之至信者口也。

夫目照五色,口分五味,玄黄甘苦,亦可断而不惑矣。

而路傍一议,二子增疑,况君臣之际,朋友之间乎?

自是而观,则万物之情可见也。

感采玉咏,而作观玉篇以答之,并示仲烈,讥其失真也。

勿信玉工言( 一作勿信工言子)。

出处全唐诗:卷83_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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