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李杭州
仙郎白首未归朝,应为苍生领六条。
惠化州人尽清净,高情野鹤与逍遥。
竹间虚馆无朝讼,山畔青田长夏苗。
终日政声长独坐,开门长望浙江潮。
注释赠李杭州(1)仙郎白首未归朝,应为苍生领六条(2)。
惠化州人尽清净,高情野鹤共逍遥(3)。
竹间虚馆无朝讼,山畔青田长夏苗(4)。
终日政声长独坐,开门唯望浙江潮(5)。
校注:(1)吴胡考卷上:「李杭州为李幼公。
」陶证︰「李杭州,《唐刺史考》疑李幼公,列宝历中。
见《宋高僧传》卷十六〈慧琳传〉。
」 陶证︰「《宋高僧传》卷十六〈唐钱塘永福寺慧琳传〉:『郡守左司郎中陆则、刑部侍郎杨凭、给事中卢元辅、中书舍人白居易、太府卿李幼公、刑部郎中崔鄯、刑部郎中路导,相继九邦伯,皆以公退至院致礼。
』以上诸人皆曾任杭州刺史。
(2)六条,本为汉制。
刺史颁行六条诏书,以考察官吏。
按:此谓李幼公白首犹未归朝,乃为百姓考核官员,澄清吏治也。
(3)共,《全唐诗》卷三八五作:「与」。
按:此谓幼公之高逸情怀,如闲云野鹤之共逍遥也(4)按:「无朝讼」,见其政清;
「长夏苗」,则邑人安居,亦可知也。
(5)唯,《全唐诗》卷三八五作:「长」。
注云:「一作唯。
」陈注:「此诗全述政声。
」------------张籍诗集校注(李建昆 校注)------------出处全唐诗:卷38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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