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绝句
前年渝州杀刺史,今年开州杀刺史。
群盗相随剧虎狼,食人更肯留妻子。
二十一家同入蜀,惟残一人出骆谷。
自说二女啮臂时,回头却向秦云哭。
殿前兵马虽骁雄,纵暴略与羌浑同。
闻道杀人汉水上,妇女多在官军中。
注释朱注此诗梁权道编在广德二年,鲁訔编在上元二年,黄鹤编在大历三月。
按首章渝、开杀刺史,事虽无考,而以后二章证之,此乃永泰元年事也。
前年渝州杀刺史,今年开州杀刺史①。
群盗相随剧虎狼,食人更肯留妻子。
(此三章,杂记蜀中之乱。
首章,伤两州之被寇也,食人留妻子,就虎狼言,以见盗之尤剧。
)①《唐书》:开州盛山郡,属山甫西道,本万州郡,天宝元年更名。
钱谦益曰:渝州杀刺史,鲍钦止谓段子瘴。
子瘴反粹州,袭绵陷剑,于渝无与也。
开州杀刺史,鲍谓因徐知道之反。
知道反成都,去开州又远甚。
师古注:吴璘杀渝州刺史刘卞,杜鸿渐讨平之。
翟封杀开州刺史萧崇之,杨子琳讨平之。
黄鹤云:事在大历元年与三年,考杜鸿渐传,无讨平吴璘事。
大历三年,杨子琳攻成都,为崔宁妾任氏所败,何从讨平开州。
天宝乱后,蜀中山贼塞路,渝、开之事,史不及书,而杜诗载之。
师古妄人,用杜诗而曲为之说,并吴璘等姓名,皆师古伪撰以欺人耳。
注杜者之可恨如此。
其二二十一家同入蜀,惟残一人出骆谷①。
自说二女啮臂时②,回头却向秦云哭③。
(次章,记难民之罹祸也:入蜀诸家,盖当时避羌浑而至蜀者。
《杜臆》:残,余也。
二女啮臂,恐不两全,故弃之而走。
)①朱注《唐书》:兴道有骆谷路,南口曰傥谷,北口曰骆谷。
《元和郡县志》:傥谷,一名骆谷。
骆谷在兴道县北三十里。
按:骆谷在长安西南,骆谷关在京兆府盩厔县西南一百二十里。
武德七年,开骆谷道以通粱州,在今关外九里,贞观四年移于今所。
骆谷道,汉魏旧道也,南通蜀汉,《寰宇记》:自鄠县界西南,经盩厔县,又西南入骆谷,出骆谷,入洋州兴势县界。
②《史记》:吴起出卫国门,与母诀,啮臂而盟。
《世说》:赵飞燕妹弟少贫微,及飞燕见召,与女弟啮臂而别。
③刘孝威诗:“秦云犹变色。
”其三殿前兵马虽骁雄,纵暴略与羌浑同①。
闻道杀人汉水上,妇女多在官军中。
(末章,叹禁军之暴横也。
汉水在巴西,禁兵盖曾至蜀而肆虐者。
)①羌浑,党项羌、吐谷浑也。
《唐书》:党项,古析支地,东距松州,北邻吐谷浑。
吐谷浑,注见前。
朱鹤龄曰;
代宗任用中人,依禁军以平乱,而不知其纵暴乃如此,诗故深刺之也。
师古注:时天子命陆瓘,以三千神策军,弹压蜀乱。
遍考史鉴俱无此事。
凡师氏所引《唐史拾遗》,皆出伪撰,严沧浪尝辩之。
如公诗“自平中官吕太一”,事载正史,师乃云《唐史拾遗》有吕宁为太一宫使,即此推之,他可知矣。
又曰:唐本纪:永泰元年九月,仆固坏恩诱党项羌、浑、奴刺寇同州,及凤翔盩厔。
末章云“纵暴略与羌浑同”,则知其时为寇者,乃羌浑也。
次章云“惟残一人出骆谷”,骆谷关在盩厔西南,又知二十一家因避羌浑而入蜀也。
虽宝应元年党项、奴刺尝寇梁洋间,然尔时禁军尚未盛,兵志谓在广德元年代宗幸陕以后。
以诗中殿前兵马句观之,是作于宝应之后矣。
-----------仇兆鳌 《杜诗详注》-----------出处全唐诗:卷229_11
版权声明:他人将文学素材网提供的内容与服务用于商业、盈利、广告性目的时,需得注明出处,转载时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及本声明。
原文链接:https://www.wenxuesucai.com/search/gushici/1/28743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