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绝句

朝代:作者: 杜甫 体裁: 七绝

前年渝州杀刺史,今年开州杀刺史。

群盗相随剧虎狼,食人更肯留妻子。

二十一家同入蜀,惟残一人出骆谷。

自说二女啮臂时,回头却向秦云哭。

殿前兵马虽骁雄,纵暴略与羌浑同。

闻道杀人汉水上,妇女多在官军中。

注释朱注此诗梁权道编在广德二年,鲁訔编在上元二年,黄鹤编在大历三月。

按首章渝、开杀刺史,事虽无考,而以后二章证之,此乃永泰元年事也。

前年渝州杀刺史,今年开州杀刺史①。

群盗相随剧虎狼,食人更肯留妻子。

(此三章,杂记蜀中之乱。

首章,伤两州之被寇也,食人留妻子,就虎狼言,以见盗之尤剧。

)①《唐书》:开州盛山郡,属山甫西道,本万州郡,天宝元年更名。

钱谦益曰:渝州杀刺史,鲍钦止谓段子瘴。

子瘴反粹州,袭绵陷剑,于渝无与也。

开州杀刺史,鲍谓因徐知道之反。

知道反成都,去开州又远甚。

师古注:吴璘杀渝州刺史刘卞,杜鸿渐讨平之。

翟封杀开州刺史萧崇之,杨子琳讨平之。

黄鹤云:事在大历元年与三年,考杜鸿渐传,无讨平吴璘事。

大历三年,杨子琳攻成都,为崔宁妾任氏所败,何从讨平开州。

天宝乱后,蜀中山贼塞路,渝、开之事,史不及书,而杜诗载之。

师古妄人,用杜诗而曲为之说,并吴璘等姓名,皆师古伪撰以欺人耳。

注杜者之可恨如此。

其二二十一家同入蜀,惟残一人出骆谷①。

自说二女啮臂时②,回头却向秦云哭③。

(次章,记难民之罹祸也:入蜀诸家,盖当时避羌浑而至蜀者。

《杜臆》:残,余也。

二女啮臂,恐不两全,故弃之而走。

)①朱注《唐书》:兴道有骆谷路,南口曰傥谷,北口曰骆谷。

《元和郡县志》:傥谷,一名骆谷。

骆谷在兴道县北三十里。

按:骆谷在长安西南,骆谷关在京兆府盩厔县西南一百二十里。

武德七年,开骆谷道以通粱州,在今关外九里,贞观四年移于今所。

骆谷道,汉魏旧道也,南通蜀汉,《寰宇记》:自鄠县界西南,经盩厔县,又西南入骆谷,出骆谷,入洋州兴势县界。

②《史记》:吴起出卫国门,与母诀,啮臂而盟。

《世说》:赵飞燕妹弟少贫微,及飞燕见召,与女弟啮臂而别。

③刘孝威诗:“秦云犹变色。

”其三殿前兵马虽骁雄,纵暴略与羌浑同①。

闻道杀人汉水上,妇女多在官军中。

(末章,叹禁军之暴横也。

汉水在巴西,禁兵盖曾至蜀而肆虐者。

)①羌浑,党项羌、吐谷浑也。

《唐书》:党项,古析支地,东距松州,北邻吐谷浑。

吐谷浑,注见前。

朱鹤龄曰;

代宗任用中人,依禁军以平乱,而不知其纵暴乃如此,诗故深刺之也。

师古注:时天子命陆瓘,以三千神策军,弹压蜀乱。

遍考史鉴俱无此事。

凡师氏所引《唐史拾遗》,皆出伪撰,严沧浪尝辩之。

如公诗“自平中官吕太一”,事载正史,师乃云《唐史拾遗》有吕宁为太一宫使,即此推之,他可知矣。

又曰:唐本纪:永泰元年九月,仆固坏恩诱党项羌、浑、奴刺寇同州,及凤翔盩厔。

末章云“纵暴略与羌浑同”,则知其时为寇者,乃羌浑也。

次章云“惟残一人出骆谷”,骆谷关在盩厔西南,又知二十一家因避羌浑而入蜀也。

虽宝应元年党项、奴刺尝寇梁洋间,然尔时禁军尚未盛,兵志谓在广德元年代宗幸陕以后。

以诗中殿前兵马句观之,是作于宝应之后矣。

-----------仇兆鳌 《杜诗详注》-----------出处全唐诗:卷229_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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