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散性血管内凝血
拼音:mi
症状: [诊断] 一、分型 急性型,病情急剧、凶险,常有严重的出血和血压下降,甚至休克,可在短时间内即死亡。 亚急性型,病情较缓慢,可有静脉血栓及动脉栓塞的症 状。 慢性型,较少见,起病甚缓慢,出血不明显。以高凝状态为主,易被原发病的症状掩盖。 二、病史 存在易引起DIC的基础疾病。 三、症状 (一)多发性出血倾向 突然发生的多部位大量出血。最常见的是皮肤瘀斑及血肿,产科意外伴大量阴道出血,手术时伤口大量渗血不止,局部注射部位持续性的针孔渗血,严重的可有胃肠道出血。泌尿道等内脏出血。血液可完全不凝或凝成很小血块。暴发性紫癜的出血以两下肢及臀部为主,伴皮肤坏死及下肢坏疽。慢性DIC可表现反复发作的瘀斑或血肿。 (二)微循环衰竭或休克 多见于急性型,与出血量不成比例,血管扩张而发生休克。 (三)多发性激血管栓塞的症状 如皮肤、皮下、粘膜栓塞坏死早期出现肾、肺、脑等脏器功能不全的症状,其中以急性肾功能衰竭及急性呼吸功能衰竭最为常见。 (四)迅速发展的进行性贫血 为激血管病性溶血性贫血。 四、辅助检查 血小板减少,血浆纤维蛋白原含量降低,凝血酶凝固时间延长,鱼精蛋白副凝试验(3P试验)阳性,或血浆纤维蛋白降解产物增高,优球蛋白溶解时间缩短。
治疗: [治疗] 一、原发病的治疗 治疗原发病是终止本病的根本措施,如积极控制感染,清除子宫内容物如死胎、胎盘,抗肿瘤治疗等。同时应控制对本病的不利因素,包括补充血容量,提高血压,防止休克,改善缺氧及纠正水、电解质紊乱等。输血时应预防输血反应。 二、药物治疗 (一)肝素 病因不能及时除去;已证明有DIC,准备手术除去病因时;准备应用纤溶抑制剂或补充凝血物;慢性和亚急性DIC者,均适于应用肝素。原有严重出血而发生DIC;新鲜手术创口未愈合,创面大出血不完全;DIC已发展到纤溶亢进阶段;有明显的肾功能不良;有造血功能障碍尤其是血小板减少、低纤维蛋白原时;DIC合并肝病,均为肝素应用的禁忌症。肝素首次剂量按0.5-1毫克/千克,静滴,每4-6小时1次,使凝血时间控制在20-30分钟为宜。也可首剂用量为50毫克静注,以后每24小时100-200毫克静滴,适用于慢性或亚急性DIC。 (二)抗血小板药物 潘生丁每日400-600毫克,分3次口服或静滴,适用于轻型DIC或可疑DIC。阿斯匹林每次0.3-0.6克,每日3次,与潘生丁合用有协同作用。低分子右旋糖酐每日500-1000毫升,静滴,适用于DIC早期。 (三)抗纤溶药物 当DIC处于后期,继发性纤溶成为出血的主要矛盾时,可应用抗纤溶药物。常用6-氨基己酸,每日10-20克;或抗血纤溶芳酸每日400-800毫克;或止血芸酸每日600-1000毫克;或抑肽酶每日8-10万U。均为静滴。 三、补充血小板及凝血因子 必要时可适当输新鲜血或 血浆,补充血小板和凝血因子。
相关信息:
弥散性血管内凝血(DIC)是在许多疾病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种严重的病理状态。
表现为出血、溶血、栓塞、休克、组织坏死及器官功能衰竭等。
[病因] 急性型见于各种感染如革兰阴性杆菌败血症,产科意外如胎盘早剥、羊水栓塞,外科大手术及输血反应等。
亚急性型见于死胎滞留、各种癌肿等。
慢性型见于系统性红斑狼疮、癌肿、巨大血管瘤及糖尿病等。
一、组织因子释放 见于胎盘早期剥离、羊水栓塞。
死胎滞留、中期妊娠流产等,急性溶血,肿瘤特别是粘蛋白腺癌、急性早幼粒细跑白血病,脂肪栓塞、组织损伤。
二、血管内皮损伤 心源性休克、外伤性休克、过敏性休克。
细菌内毒素,溶血性尿毒症综合症,血栓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急性肾小球性肾炎中暑,大面积烧伤等。
三、血流瘀滞 巨大血管瘤、血管内皮瘤等。
四、感染 细菌性如葡萄球菌、链球菌、肺炎双球菌、脑膜炎双球菌、革兰阴性细菌败血症,病毒如流行性出血热,立克次体病,寄生虫如疟疾,真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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